中國新聞網
11月23日下午,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宗“滅門案”二審宣判,被告人李發滿被判死刑。
2022年2月1日1時許,被告人李發滿頭戴蒙面帽,攜帶2把單刃刀等作案工具前往被害人李某家,持刀殺害被害人李某及其妻、女、岳父母等五人,致五名被害人當場死亡后逃離現場。當日15時許,李發滿被抓獲。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發滿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李發滿不服提出上訴。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李發滿因瑣事對被害人李某一家心懷怨恨,產生報復之念,提前準備作案工具,于除夕之夜潛入被害人家中,持刀殺害李某等五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李發滿濫殺無辜老人和就讀學生,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李發滿及其辯護人所提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宣判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對李發滿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責編:
審核:解西偉
責編:解西偉